徐州建筑企业资质的相关问题解答四

    41、什么是超资质范围承接的工程?此类工程是否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

  答:超资质范围承接的工程是指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中工程承接范围的工程,包括不是在企业所取得的资质等级所对应的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超出所取得资质等级时间的、超出所取得的资质等级有设限要求的等。

  此类工程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但企业以境外承包工程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的,无论其是否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均可以申报。

  42、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能否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保密工程呢?

  答: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工程、保密工程均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3、群体建筑工程能否作为单体建筑面积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答:群体建筑(无论基础是否相连)不能作为单体建筑面积的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但群体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可作为单体建筑面积指标申报代表工程业绩。

  44、企业因某项工程的问题受到相关处理的,该项业绩还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吗?

  答:不可以。具体情况有:企业因该工程负有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被降级、吊销、撤销资质,或因该工程业绩弄虚作假申报资质被通报批评或撤销资质的,相应工程业绩不应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5、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中的该项目负责人是否需要考核?考核什么?

  答:需要考核。考核企业申报的代表工程业绩中的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违反有关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在项目实施时(限2008年3月1日以后中标承接的工程)为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或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范围执业。如果存在以上情况,不予认定该项代表工程业绩,也就是该项工程业绩不能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46、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代表工程业绩可以包括建筑幕墙工程吗?

  答:不可以。

  47、某工程项目没有中标通知书,是否可以不提供该代表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

  答:不可以。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如直接发包通知书等。

  48、代表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全部提供?

  答:不需要。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合同均应提供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提供合同的基本组成要素(甲乙方的基本信息、基本约定、双方签章等)、反映主体内容及技术指标的部分主要内容,合同通用条款不需要提供。

  49、代表工程业绩竣工(交工)证明材料是什么?需要哪些单位认可签章?

  答:每项代表工程业绩均应提供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境外工程还应包括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

  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签章、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参与验收的单位一般有:建设(业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

  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

  50、何为中央建筑企业?有哪些?

  答:中央建筑企业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主业为建筑业或下属一层级企业中建筑业企业数量较多的企业,具体名单见《实施意见》附件4-2。


点击次数:432  更新时间:2017-12-03 08: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