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国令第676号发布!园林绿化资质将被取消

    近日,***发布了***总理签署的第676号文件,正式取消《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六条。而这两个条款,正是住建部制定园林绿化资质标准、负责资质审核、证书颁发的法定依据。那么,在废除了相关条件后,园林绿化资质的取消只会是时间问题了。
 
《城市绿化条例》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六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该工程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园林绿化资质将在什么时候被取消?
     当然,国家的文件颁布,各地还将根据情况来推进。比如早前的物业资质,2017年1月国家宣布取消审批,2月中旬四川住建厅才停止受理。
     现在还需要去办理园林绿化资质嘛?
     此外,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园林绿化资质也可能由行政审批改为相关协会负责。毕竟,伴随着城市化进展加速,园林绿化建设的需求很大。如果施工企业没有一定规范,很容易出现乱象,所以完全放开来也是不可能的。那么,避免出现像网吧证“一纸千金”的情况,乘着尚未取审批去办资质是很不错的。

点击次数:387  更新时间:2012-05-19 10:37:49